L君杂事

余昔楼发布

我的故乡在W市,W市是座大城市。民国时,孙文先生曾说,W市“将来立计划,必须定一规模,略如纽约、伦敦之大”。时至今日,撇开别的不谈,单论规模,则早已达成孙文先生之构想。高中毕业后,出于某些方面的考虑,便留在了W市上大学。此决定是好是坏,我到现在都没得出个结论,不过,此文讲的毕竟不是我的故事,这些多余的话就不在此赘述了。

要讲的L君是我大学时期的一位室友,这也是说,在大学四年里,我将会有很长一段时间同L君一起度过。由此看来,即便是为他作传也不为过了,只是若起名为《L君正传》之类的话,总觉着有些玷污了鲁迅先生的文章,加之此文终究也寻不出些主线或逻辑,便索性如此命名了。

我第一次见到L君,是在大学报道的那一天。W市的夏天炎热无比,而那时我的寝室还未安装空调,只有天花板上的一个小风扇无力地颤动着空气。我领到寝室钥匙后,一推开门,就看到L君坐在靠门的那个书桌前,专心看着什么书。L君个子不高,大约一米六出头,皮肤黝黑,虽然此处夏天炎热,但决计不是被晒黑的。而我对他的第一印象就是,能够在这么闷的寝室里坐得住,还看得进去书,真无愧是考上W大的人。在这一点上,当时的他虽不及孙康映雪夜读之勤、孙敬悬梁刺骨之苦,但至少是让我自愧不如的。

L君看到我进来,便站了起来,向我要了电话号码后,又问我是哪里人。我答说是本地人,他便喜笑颜开了,操着一口方言说:“那以后咱们可以在寝室里讲家乡话了。”其实我只能勉强听懂,但初次见面也不好驳了他的面子,只能赔笑。后来我知道,L君是H市人,H市的确离W市不远,但是方言却也并非一两日就能抓到精髓的。日后,我便总是以L君第一次见面便同人讲方言这件事嘲笑他,说我听了两次才听懂他是要找我要电话号码,每每这时,L君总要反驳说,他找我要电话号码的时候,说的绝对是普通话。时间太过久远,我的记忆已经模糊不清了,只能确定他第一次开口说话的时候我确实没怎么听懂。不过,日后生活中,我倒是能听懂L君的普通话。而至于第一次见面时候的场景,究竟是L君记错了呢,还是他的普通话也确实不甚标准,又或是我日后逐渐习惯,到现在也没个定论。

L君同我都是英语专业的。我本以为,大学英语专业学生的英文水平从总体来说,应当至少差强人意,但实际情况却是,我在这听到了我之前十八年都没曾听过的各式各样稀奇古怪的英文发音,而其中佼佼者,便是L君了。那天我回到寝室,正是个阳光明媚的下午,L君站在阳台上,面朝着照进窗的阳光,手捧一本书,似乎是在为之后的演讲比赛而做准备而大声地朗读着马丁·路德·金的《I Have a Dream》,其实,若不是在后段中那每句开头重复的“I have a dream”被他朗读了多次而提起了些我的印象,我压根就不能理解他在朗读的语言。

那便是我对L君的第一印象,除了普通话与英语有些奇特、长相有些稍欠雕琢之外,其余同一个普通人相比也无甚不同了。但是,单若只是这些,我也不会专门抽出时间来写这一篇东西。而随着寝室生活的继续,我便能慢慢发现一些L君与众不同的地方。

从大部分时间来讲,L君是一个较好相处的人,这一点直到现在我都这样认为。虽然L君的性格并不完美,甚至可能有些无法容忍的地方,但在日常生活中,他都不会刻意为难他人。或者,我应该说,他连基本的判断力都没有。

L君与人为善,且常怀感恩之情,而其中最明显的表现就是,他常把他们班上的人有多好多好挂在嘴边,虽然我并不认为大学里的人有多讨厌,但至少不至于需要感恩戴德、不遗余力地去说别人的好话。而他喜爱发自内心地夸奖人这一点,同样适用于他在社团的同事们。

W大的寝室晚上十一点半会断电,但宿管并不查房,所以夜聊向来是我们寝室的重头戏。大学生夜聊,话题无非那么几个,终归是要谈到女人身上去的。这时候,L君总要心怀满足感慨自己所遇到的女生有多么好,不论社团或是班上的。有一次,我的另外一个室友T君不禁讽刺一句:“你说,你遇到的那么多好女生,那你究竟想要哪个。”L君想了想,说道:“班上和社团的妹子我都要!”说罢还理所当然的点了点头。

这同L君给我的第一印象产生了巨大的反差,从而让我开始愈发留意L君身上一些特殊的元素起来。显然,若L君只是一昧的觉得大家都是好人的话,我也不会说他没有判断力,至多给他的标签上再贴上“单纯”二字。

英文写作的老师曾布置了一篇作文,大意就是讨论W大附近某商厦里电梯小姐存在的必要。不少人以电梯小姐漂亮大方、赏心悦目这一点作为论据,论证其对提升商厦服务好感度的重要性。而L君知晓后,只是轻轻地从鼻子中喷出一个轻蔑的“哼”字出来,然后说:“就长相,我没觉得她们比我认识的妹子们好看,我还是更喜欢我认识的妹子们。”

自此以后,我同其他的两个室友便对L君的审美不再抱有信心。

后来,大约是L君为了挽回我们对他的信心,便经常会做些莫名其妙的未经考虑之事,而最好的方法,莫过于否定我们的品味。比如,在我们其他三人看到漂亮女生们照片时,指着其中最漂亮的说:“也就那么回事吧”或是“我觉得真不好看”。这个场景着实不好形容,因为妹子的相貌用文字来描述必然会有欠缺,若打个比方,则大概相当于他指着某著名影星的照片大声喊:“三分不能再多了”的场景。

除开审美不说,L君在其他方面也显得十分没有判断力——这可能是缺乏社会常识的缘故。若不是我知道L君家庭并非权势之家,我一定会收回开学那日推开门时对他所产生的那一丝敬佩之心,并怀疑他是通过何种手段进入W大的。

首先从他的笔记本电脑说起。L君是个不折不扣的电脑盲,可以说除了开机和打字之类的事外,他对电脑就没有更深的认识了。某日,宿舍牵了宽带线后,L君带了一台笔记本回来,说是托熟人买的,一定不会有错。那时我正玩着一款射击游戏,从小到大可能只见过CS的L君看了眼馋,便从我电脑中拷贝了过去,也开始玩了起来。

凑巧T君路过L君身后,看到L君正玩着,惊讶道:“画面这么卡顿你也能玩?”我闻言便也凑过去,看见L君电脑的游戏界面卡顿严重,连晃动鼠标调整准心都必须经过长时间的等候。我正想L君这款笔记本虽然不是专业游戏本,但也配有独立显卡,即便不能全开效果,但调整下画面质量应当还是能玩的。但L君的显示效果明显没开到很高的程度,却依旧不能流畅运行。

我刚想说先退出来看一下,L君便抢着回答道:“卡吗?我觉得还可以呀。”

这句话让我大跌眼镜,同时让我再一次失去了对L君的判断力的信心。只是,这句“我觉得还可以呀”却在之后的生活中,无数次地从L君口中说出来,且通常是在他过高的评价一件事物后遭到我们反驳的时候。只是,每一次他说出这句话,底气就少一些,甚至到现在,L君已经习以为常地自嘲了。

后来,我发现L君电脑卡的原因是缺少独立显卡的驱动,笔记本只能用集成显卡来运行游戏。我帮L君装好了驱动后,他才感叹,游戏原本是这副模样。但是,L君的电脑杂七杂八的问题依旧不少,莫名奇妙卡顿,死机等经常发生,每当这时,我们都会取笑L君笔记本质量实在不行,而购买电脑后电脑知识稍有些增加的他便会反击说:“好歹也是win7系统的啊!”虽然L君自己并不知道,系统同硬件是否是一码事,而“找熟人买的东西”就成了我们日后嘲笑L君的又一句话。

有了电脑后,L君就想着买个耳机,毕竟熬夜已成大学生之常态,开着电脑扬声器会影响大家晚上休息。碰巧,L君同我在网上订购的耳机同一天寄到了学校。那时的L君刚拥有了电脑,正是对各种奇妙的高科技感兴趣的时候,为此,他还曾一度放出话来自己要去计算机系学习。在网店上倒腾了许久,L君终于买了一个无线蓝牙耳机。而他在看到我手上的新耳机后,立刻嗤笑道:“这耳机没我这个好,不划算。”

我便随口应了一句:“哦,你耳机哪里好?”L君闻言,得意洋洋低扬了扬手中的小耳机,说:“我这耳机是无线的,而你那个是有线的,所以我的自然比你好!”

我无语,而旁边的T君则没忍住,笑出声来。而L君显然没有意识到,继续滔滔不绝地讲:“你看,这无线的多自由,假如听歌听到一半想去洗手间,我就能这样戴着过去……”边说还边向洗手间移动。

后来我问他,难道判断耳机好坏的标准不是耳机的音质吗。而回应我的,只有L君一个略带惊讶的“啊?”

W大大一的第一学期是没有选修课的,而我们寝室的四人也并非热爱学习的人。这样,基本每个夜晚大家都在各自的电脑前度过,偶尔也会联机游戏。但不论是何种娱乐项目,L君都能稳稳保持着最差的成绩:FPS里最先牺牲的是L君;即时战略中最先被消灭的是L君;赛车游戏里最后一个到达终点的也是L君。

在不断的同L君进行游戏的过程中,我曾经想过,L君是否只是不擅长某项项目,通常来讲,这种人会在另一方面展现出他惊人的天赋。爱因斯坦四五岁的时候才学会说话;爱迪生小时候曾被怀疑为低能儿,而美国著名总统林肯在成为总统前更是输掉过不计其数的各类选举。于是,我对L君常抱着敬畏之心,期待着他某天能够在一些方面一鸣惊人,让所有曾经嘲讽过他的人刮目想看。直到某一天,L君和我们出去打麻将,杠完没拿牌,还理直气壮的用13张牌和牌之后,我才悲哀的发现,他可能真的没有任何的天赋。

日子一天天过着,而L君似乎从不会为他没有任何的天赋而烦恼。他依旧重复夸赞着基本上是每一个他认识的人,生活幸福指数不断攀升。我同L君便也就这样相处着,并偶尔和室友一起嘲笑一下在游戏中表现糟糕的他。终于有一天,通关后的屏幕上再一次打出“纪念L君”的字幕后,L君怒删了笔记本里所有的游戏,并扬言,若自己再玩游戏,自己就是二逼。

在那之后,L君便转向了看电视剧的道路。作为英语专业的学生,L君确实在看电视剧方面表现的尽职尽责,所有热播的美剧一个不漏。只是L君有一不好的习惯——他喜欢下载好了影片再看,而不是在线观看。于是,大部分的夜晚,我寝室的网速都会处在一个极卡的状态。这时候,我的室友H君总会喊:“谁在下载?”而L君则沉默不语,装作没有听见。除非你直接说:“L,限速!”的时候,L君才会慢吞吞地把下载的限速给打开。

转眼,大一的上学期即将结束。

W市的夏天炎热,冬天却也极为寒冷。学期临近结束时,大多的课就停了,没有空调和暖气的寝室如同冰窟般,但总比出门行走要好。我们寝室四人因此尽量减少了外出的次数,连吃饭都点外卖。而这段时间里,L君的下载频率更是疯狂增长,让我们痛苦无比。后来我才知道,这是因为L君的家里没有安装网络,所以他只能利用好放假前的时间拼命储备资源,以便放假后回家观影。

其实,缺少生活常识这件事于今日看来,倒也称不上稀奇古怪。我原本以为,至少L君的成绩应该不错,况且他是如此满意他的老师们。但可惜的是,L君的还未显现的天才不是在学习上,虽然不至于挂科,但成绩相比我对他的期望值来说,实在是不堪入目。

大学是一个奇怪的地方,最直接的体现就是,上了大学之后,我的话费急剧攀升。但并不都是用于联络感情之类的——其实,大多数都是用于学生会和社团工作联络。大一新生在学生会和社团中是最受欢迎的,因为基本上打杂跑路的事情都是新生在做。同其他新生一样,L君也加入了一个社团,而且大多数时间里忙得团团转——这应当也能算作L君成绩不尽如人意的一个原因。但L君同其他人不同的地方在于,L那“乐观”——我暂且称之为乐观——的心态,让他不至于像大多数人一般,整日报怨上级分派的任务过多。相反,L君对于其部长,除了像通常一样觉得她人不错以外,还抱有一种仰慕的心态。这也是他对于所有学姐都抱有的,哪怕晚上学又复读了一年的他比人家年龄还大。

放假后,平日忙碌不堪的手机突然安静了几天,还让人多少有些不习惯。仔细想想的话,虽然大学同学表面关系亲近,但毕竟认识时间不算长,若要主动联系的话,难免还是欠缺些意思。L君也是如此,回H市后便断了联系了,加之他家没有装宽带,整个人就仿佛消失了一般。除去大年三十的夜晚,我群发了拜年短信以后,收到他回的一条“呵呵,也祝你新年快乐哟”,后面还加了一个微笑的表情,算是他没有失踪的证据。

春天对大多数地方来讲,都是万物复苏,生机盎然的时节,然而对W大学子来说,却并不一定是件好事。W大以樱花闻名全国,映衬于数座民国古建筑之中,更显浪漫情调。春天樱花盛开,花落满地,落英缤纷的场景便也不过如此。若是在此情此景中,再点缀一二情侣,三四游人,可谓难得之美景。只是可惜,凡事过犹不及,而在人这方面,中国是向来多多益善的。

来W大的游人,若只是用“如织”来形容,实在是大大低估了其水准。每当花期来临,W大中但凡有樱花盛开的地方,皆是游人。当然,偶尔也有一二奇异物种混入其中,比如类人的猴子,会爬上脆弱的樱花树干,然后摆出各类造型;又比如类人的猩猩,双手抱住树干猛摇,以造出花瓣漫天飞舞的场景。

W学子对此,向来是嗤之以鼻的,经常还有一二人出言制止,但大多会被反击。时间长了,一些老学子便索性绕开,眼不见为净,而大多数学生,通常也会选择绕路前往上课的教室。但L君确不以为然,深感应趁此良辰美景,仔细欣赏一番,并且打电话呼朋唤友,嘴上说着:“过来玩,我全包!”的话,叫上了几个同样来自H市并在W市读书的人来给W大的交通添堵。

L君取出了卡中全部的积蓄,大约三四百元,这些都是他做家教一分一厘攒下的,平日舍不得用,今日却全拿出来了。还以害羞这种罕见的表情跑到我面前,找我借我的数码相机。事出无常必有妖,我觉得今日肯定是不同寻常的一日。我尚记得L君这学期的日子应当不大好过,因为申请助学金的时候,L君所在班级的生活委员漏写了他的名字,且之后,L君自己的世界观告诉自己,如果将此事告知生活委员的话,会破坏他俩那本不存在的美好的同学感情,于是,他在寝室捶桌痛哭大骂发泄了一通之后,便又带着笑容面对他的生活委员去了,并且,还依然觉得她人很好。

那一日晚,L君春光满面地回到了寝室,滔滔不绝地开始讲起今日过得如何有趣,若不明就里的人,大约会认为他同妹子出去约会了一天。只是可惜的是,L君以前没有妹子,现在没有妹子,而就故事的发展来看,将来可能也不会有妹子。但L君不会在意,只是觉得自己生活在无尽的幸福里。

与此产生鲜明对比的是,第二日我回到寝室时,却发现L君在寝室中反复踱步,满脸焦虑。L君是一个不善于隐藏自己情感的人,无论面对任何人的时候都一样,这估计也是L君常失败的原因之一。我问其他两位室友T君和H君到底发生了什么之后,终于知道了L君这两天的反常是因为什么了。

L君要表白。

L君在复读的那年认识了晓珊。在W市,复读其实并不常见,学生们通常都会把目光放在更为长远的未来。但在中国大多数地方,特别是中小城市,若是选定了读书这条路,那复读似乎就成为必要的经验了。甚至在某些县城,家长、学生、甚至老师,对复读都有着近乎偏执的追求:若是考得不好,那么再复读一年是必然的;若是考得好,那么再复读一年定能争取到更好的成绩,从而上更好的学校。而复读生们,在一些学校当中,反而会享受到比应届生们更好的待遇——因为他们能带来更好的升学率。这些事情,在未去西南的一个县城支教前,我是一无所知的。

而在H市,复读自然也算得是稀松平常的一件事了。虽说多见者博,多闻者智,但某些学生们对复读生有着莫名奇妙的仰慕之情,应该还是由于他们是经历过高考——这个未曾谋面却贯穿整个学生生涯的奇妙东西——的勇士。L君虽相貌平平,成绩估计也是一般,不过顶着复读生的名号,的确是比他之前人生中吸引到了更多女生的注意,而晓珊就是其中之一。

那时网络上曾流行过一句话:谁在学生时代没有暗恋过自己的同桌。这话是否完全正确,我是不明了的,且L君和晓珊也并非同桌。不过,这倒也说明了,即便不是近水楼台先得月,至少也是近水楼台先赏月。而正好,L君刚好在第一次与高考的交锋中败下阵来,刚好被分到这个班上,而晓珊又刚好坐在了他后面的座位上。

我前面曾说过,L君是一个没什么判断力的人,而他之所以如此,我觉得应当是由于他比较迟钝的缘故。这个迟钝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他会记不起我们让他给我们带饭的事,会在考试时忘记刚看过的内容,会无法理解一些比较内涵的玩笑。而在恋爱这件事情上,他的表现就是,永远无法确定自己是否喜欢对方,而当他终于弄清楚之后,他又不确定是否应当去表白,而当他最终痛下决心、孤注一掷的时候,大多都为时已晚。

L君特殊的思维模式,会将晓珊的一些有意无意的举动放大化,比如晓珊会经常向他询问一些题目,又或是买了一袋糖果的时候会向左邻右舍都发放一些,只是每次L君都能从她的举动中嗅出一些不寻常的味道来,而通常情况则是施者无意,受者有心罢了。

复读的生活应当说不上轻松,但同第一年高三相比,大多数人都会淡定些许。也许,从出生起一直接受着最传统教育,不断向前拼命奔跑的L君,在撞上高考这座墙后的头昏眼花的那霎那间,无意体会到了些生活本应有的闲适。在这喘口气的间隙,L君到底还是留意到了一些从未见过的风景,这样的生活同他之前近二十年的黑白默片相比,显得色彩斑斓,而在他看来,勾勒出这幅画卷的画笔,就是晓珊。

主流都承认一种观点,那便是近十几年来,社会更加开放了。仔细留意下新闻,男子金屋藏娇或是女子风流成性者绝不少见,只是我尚不明白的是,为何这个社会能在存在着夜夜笙歌的同时,也有着夫妻数年,却不知如何繁衍后代者。L君当时读了高中,而现在更是在国内名校进修,他当然知道在生命起源的第一阶段该如何做——至少是在理论上,但当他遇上一个令他心动的女生的时候,却无助的仿佛那对同床数年却不知为何无子女的夫妇般。

L君毕竟是二十岁的人了,欺负女生去吸引女孩子注意这种幼稚之事,他决计是做不来的。但他却也未露出手足无措的样子,因为L君能忍,而且不是一般的能忍,这项技能在经历了他之前二十年人生的锻炼后,变得愈发纯熟起来。只是这次情感来得太突然,迸发得太强烈,就如同W市于九八年被洪水冲破的堤口,妄图短时间内再补上是几乎不可能的,除非用人去填。

零八年国难之时,有句振奋人心的口号,叫做“再大的困难,除以十三亿,都显得微不足道。”L君显然深谙此道,只是他觉得,这种个人困难,用不了太多人的力量,除以二便好。如此,他便在某个晚上,通过手机上打字传话的方式,将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睡在他旁边的兄弟N君。N君听罢一拍枕头,说:“兄弟,我全力支持你!”虽然L君尚不清楚这类事如何谈得上支持二字,但想到有兄弟加油助威,就觉得此事定然事半功倍,成功指日可待。

L君在上大学前没有那么丰富的生活,用他自己话来说,叫“我上大学之前,真的什么都没干过,但我上大学之后——”后面话他却是隐去了,虽然顺着他的意思来说,下半句应当是“我什么都做了。”但不知是由于他不好意思将那句话说出来,还是经回想后发现其实大学间也未做何出格之事、如此形容甚为不妥之故,他最终还是打住了。但不论如何,我都能确定,那时的L君在恋爱上真的没有经历过任何方面的指导,不论是实践、理论,或是爱情电视连续剧,他索性对稍带着一些校园恋爱影子的动画片都一无所知。而确立这个理论的缘故,主要是因为他曾能指着《灌篮高手》里的三井寿问我:“这是流川枫吧?”

终于,在某晚自习给晓珊讲题后,回了寝室的L君打着手电,用熄灯后直到凌晨四点间的时间,思忖良久,写了一封三页纸的情书。其实,每到夜间,人都会变得有些下意识地兴奋,倘若是睡不着的话,此段时间正是创作的良好时机。L君虽然不一定明白这个道理,但大学中,他也经常做着晚上十点熄了寝室灯上床睡觉却玩着手机到两点钟,困意全消,不得以爬下床打开电脑在空间里开始写些追忆似水年华、感慨现世多变之类的文章——而这大约就是那时留下的习惯。虽然猜测来看,那封情书应该饱含深情,感想真挚,算得上是佳品,只是现在的我等却已经无福一观此文。而唯一有眼福的晓珊,却在第二天早上看到了L君摆放在她课桌上的信后,尖叫一声,带着信跑到洗手间去了。

用L君的话说,在教室里等着晓珊回来的那段时间,是他生命中最漫长的片段之一。

晓珊其实没过多久就回到教室了,不过仅仅默默地重新坐回了L君的后面,没有任何经验的他也不知如何应对此等场景,索性噤声,两人便如此沉默了一上午。之后的好些日子里,晓珊同L君之间的交流也不如往日频繁,而心急如焚的他只得独自等待回音。终于有一日,晓珊托人递交给他一个信封,L君手忙脚乱地拆开来看,但其中的内容的确同他最焦急那段时间里的最坏的猜想相一致。回信的内容同所有拒绝的言语大同小异,“你是个好人”和“我只是把你当哥哥看待的”一类的句子不在少数,但这分明也是L君第一次得到女生如此正面的回应,也是他第一次和女生一对一对于感情之事进行了如此深入和坦承的交流,且那些套话在他看来,分明也是饱含着情感与真挚的,至于为何这些字句同电视剧里演出过无数遍的烂桥段如此一致的问题,L君从未考虑过,因为他当时基本没看过任何爱情电视连续剧。

H市已经入了深秋,夜凉如水。L君第一次去学校的小卖部买了一支啤酒,拉着N君开始絮絮叨叨的说话。L君好酒,或者不好,这我不清楚,但他经常会弄一支啤酒回来自斟自饮,大学同学间偶尔会有出去吃烧烤的时候,这时候,L君也是最积极的喊着“上酒!”并硬拉着别人喝的那一个,但奇怪的是,L君每次在叫酒时出尽风头后,却只喝一瓶,多的一滴都不沾,哪怕是别人端着杯子来敬他。我想,L君大约是不喜欢喝酒的,或者说,他甚至连酒桌上最基本的规矩都不知晓,他享受和在意的,只是喊出话的那一瞬豪迈的感觉,还有那一刻大众投向他身上的目光。

其实,同一些人相比,L君的优点还是很明显,最起码,在被拒绝了之后,L君不是想着说一些“这人怎么这样”或是“我真是瞎了眼”之类贬低别人抬高自己的话,相反,正如我前面所讲,L君依然觉得晓珊人很好。讲到最后,L君拍了拍N君的肩膀,自嘲地说到:“本来还指望着你能帮帮我的,没想到战斗结束的太快了。”一直低头的N君抖了抖肩,抬起头,嘴角撇了撇,没有说话。

L君本觉得之后的日子会过得无比尴尬,但事实证明他想多了,晓珊还是同平时一样,看不出有何不同,偶尔也还会找L君问一下不懂的题目。L君起先有些许不适应,但最终习以为常了。

没了杂念的烦扰,或者是为了转移注意力,L君再一次废寝忘食,闻鸡起舞,备战高考。命运女神这次似乎也有意庇佑了他,让他终于没有再次折戟高考,而是考上了全国名校W大。家中出了一个W大的学生,不论在何处,都应该风光无限的,更何况是在H市,这是L君除去在复读班引人尊敬外,第一次挺直了腰板,扬眉吐气。

于是,成绩出来后的那个夏天,没什么零用钱的L君却近乎疯狂地约人出来玩,又多少有意无意地提起自己已经是W大学子的事实,自然是引来一阵赞叹。赞叹声中,他又自然有些飘然。后来,L君所在的复读班举办散伙饭,他欣然赴宴。聚会中,L君得知,晓珊考的并不理想,只上了一所民办三本,同样也在W市。

在吃饭过程中,有了底气的L君总有意无意的瞟晓珊两眼,突然有了一种油然而生的优越感。过去一年的事情历历在目,而若说他一点也不在意,那无异于自欺欺人。倒不是L君有多恨晓珊,只是,在这种突然形成的落差前,到底又能有几人心如止水呢。

付完帐后,大家准备各自回家,晓珊看了L君两眼,仿佛下了什么决心似的,走到L君面前,说:“你跟我来一下。”L君不知为何,只得跟着晓珊去了一旁。

晓珊看着他,突然又支吾了起来,良久,问道:“听说你上了W大?”

L君一听“W大”二字,刚才的疑惑便全抛在了一旁,立刻抑制不住喜于形色道:“嗯,这不过运气好而已,哈哈。”

晓珊勉强笑了一下,说道:“那恭喜你了。”

L君听后,欣喜若狂,感到浑身上下都舒坦至极,一年来盘踞心头的阴霾一扫而空,甚至通过看晓珊的反应,开始盘算着同她还有几分希望。毕竟都是在W市,以后我照顾她也方便一些,L君如是想,若是她有这个意思,我便直接给她个台阶好了。

这时,晓珊又说话了,不过有些犹豫:“那个,L君,有些话我觉得还是得告诉你。”

L君暗喜,连忙问:“什么?”却不想晓珊却又开始沉默了。

这是,L君的肩被拍了一下,转头一看,发现是N君。还不等开口问话,N君就说:“这话让我来说吧,对于她来说太勉强了。”说到这,N君顿了顿,仿佛酝酿着什么,最后,N君缓缓说:“我和晓珊在一起了。”

L君的笑容顿时僵在了脸上,耳旁的N君还是说着:“…其实我们高考前就在一起了,只不过当时怕影响考试,就没有告诉你…”之类的话,但L君却已然听不进去了。片刻,L君终于回过神来,重重地咳嗽了一声,N君顿时停止了说话。

L君的嘴角抽搐了一下,却仍旧伴着脸上还未散去的笑容,说了一句恶俗至极的话。

“祝你们幸福。”

晓珊和N君二人如蒙大赦,告了个罪,就一同离开了。

L君还留在原地,仿佛这些日子里积累的全部的骄傲和自尊都在这一刻散去了,而那些无数努力换来的欢乐似乎都已经灰飞烟灭。那时的L君还一度怀疑,这辈子他是否还能笑得出来,不过随后L君就证明了他的确还能。他先是苦笑了一下,揉了揉被N君拍过的肩膀,接着又呵呵笑出声来,不过没多长时间,他便又沉默了,摸了摸口袋里剩下的零钱,向最近的公交站走去。

当时,L君当时想到了一句话,还有一个人,就是那个和他同睡上铺的拍着枕头说:“兄弟,我全力支持你”的少年。

自那之后,晓珊便差不多从L君的世界中淡出了,只是偶尔还能从一些人嘴中听到她的消息。据说她来W市之后也和N君分手了,原因大概是异地恋,而在之后的大学生活中似乎又谈过,亦或没有,这就不是L君现在所关心的了。W大的生活依然平静,除了偶尔做出些不可理喻的事被其他几人和我嘲笑一下以外,L君几乎都要以为,这里的日子同他刚到复读班的时候是一样惬意、慢节奏的,直到某日,他的手机上收到了一条短信。

“你在W大吗,我最近想过来玩。”后面还带了一个微笑的表情,L君仔细看了看落款,是晓珊。我不知道L君当时是作何想法,且作出再一次去见她的这个决定又花了多长时间,只是当我见到他时,他正不停的拨打着手里的电话,邀请他的老乡们来W大赏花。

L君见到晓珊后发生的事情,他并没有细讲,但他回到寝室时,脸上的高兴却又是看得见的。

第二日晚上,我正在外边吃饭,突然收到T君的短信,打开一看,只有三个字:“快回来。”于是我只得草草吃完晚饭,回到寝室,推开门,才发现昨晚仍兴高采烈的L君,此时却仿佛心事重重,不断地在寝室里来回踱步。虽然L君平时也喜爱无意义的在寝室或走廊上来回踱步,但这时的步伐,明显迈得缓慢,踏的沉重。

我问另外二人:“这是什么情况?”

T君回答:“再等一会吧,有好戏看。”

H君说:“对,好戏。”

我仍旧不明了,二人只得重新再向我解释一番。原来,L君昨日见了朋友,自然又免不了受一阵吹捧,心情大好,再看晓珊,只觉得比以往更出落美丽,更令他心动。晚上吃饭时,L君同老乡们聊天,又无意中得知晓珊正是单身,又联想到之前晓珊无故联系他,不禁再次动了心思。昨晚,L君躺在床上,把玩着手机,注意力却全然不再上面,总觉得她一天的一颦一笑仍能牵动他心里的那跟弦。就如同时候L君无数次跟我们强调时所说的哪句话:“没错,我就是忘不了她。”

这时,L君停住了他沉重的步伐,抬起头看着我们三人,缓缓但坚定地说:“我要再尝试一次。”

我们三人相互看了一眼,异口同声道:“好,兄弟,我全力支持你!”

L君凭借着还残余的勇气,颤颤巍巍地拿出手机,给晓珊发了短信,催她赶紧上线。我们三人面面相觑,心想,这难道还是表白用QQ的或是短信的时代?相较起来,倒还是情书稍显正规一些。可我们还未想通时,便被L君叫了过去。

L君指着一堆英文,小心翼翼地问我们:“你们看,这句子写的怎么样?”

T君奇道:“写英文干嘛?”

L君说:“表白啊。”仿佛是在说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

我仍旧没有反应过来,这时H君走过去,瞟了一眼屏幕,淡淡地说:“你这句有语法错误。”

L君手忙脚乱地修改那些句子,出于对他个人意见的尊重,我们帮他指出了几个语法错误,又删改了一些,最终算是达成了一段较为满意的终稿。L君前后看了几遍,顿时眉开眼笑,说道:“我作文都没写过这么好的句子。”突然又奇道:“咦,她怎么还没有回话?”话音刚落,L君的手机振动了,是晓珊的短信。

上面写到:“什么事啊,这么晚了,我已经睡了,明天再说吧。”后面还是跟了一个笑脸。

我们三人大叹可惜,转身准备上床睡觉,但L君却没有什么反应,直勾勾盯着那条短信,短信后的那个笑脸看得他心神荡漾。

第二日中午,我和H君下课回到寝室时,看见L君眼巴巴的望着电脑屏幕,便问他:“和晓珊的事如何了?”L君摇了摇头,说:“她一直没上线。”过了一会,又补充道:“她说了她中午会上线的。”我和H君没有在意,径直上床午睡了。

半梦半醒间,只听得L君大叫一声:“我的天!”,之后双手就开始不停的捶桌子。我强睁睡眼,问道:“怎么了,成功了?”L君沉默了一下,说:“悲剧了,被拒了。”

听闻此言,寝室中另两人来了精神,其实,相比于这个意料内的结果,我们几人更为关心的是,再曾经拒绝过一次的前提上,晓珊能够在这一次的反馈中出现多大程度的创新、改变以及提升,而L君是否还会向当年一般,被那几句话骗得神魂颠倒。我们便想L君要了他的聊天记录,一句句翻着,突然我们三人又是一句“我的天!”

只见晓珊发来的消息上这样写着:“假若,现在是谈婚论嫁的年龄,那么,我一定会选择你。”听到那句“我的天”后,L君坐立不安地望了我们一眼,又对着H君说:“来,你帮我分析分析,这句话她到底要表达个什么意思?”

H君看了看,缓缓说:“这句话翻译过来的意思,简单来说就是:‘我希望你备胎备到老。’”

其实,那时的L君,或许对于拒绝他两次的晓珊,仍然没能有足够的智慧或是勇气去看得透,直到许久以后——当然,也许半年也不能算许久,不过,一切的起始点都得开始于他遇到另一个让他心动的女生之时,而这事的时间,向来是不好确定的,于是,我索性把它当许久来看——他在回首的时候,才能明白晓珊的一切或许并不如他所想的美好。比如后来他才知道,那封他费尽心血写到凌晨四点的情书,就被只看到了开头几个字就跑到洗手间的晓珊扔进了抽水马桶里,永远的消失于下水道中。如此,晓珊拒绝他时,所说的那些所谓的真心话也变得可笑。而至于为何拒绝了他并选择了N君的晓珊,在沉寂许久后,又主动出现在他的面前,并再一次拒绝了他,其中的缘由,即便对于L君这种慢反应的人,终究也是体会到了一些。

幸好,我很高兴地发现,在晓珊上倾注了多年的强烈的感情的L君,却出奇的豁达。不消几天,晓珊的事就抛却脑后了,而后来我才知道,这一点大约就是L君的少有的优点了。被拒绝的愈多,恢复的就愈快,不算我未见到的高中那次,这次被晓珊双杀,算是他失败经历里重生的相对缓慢的了。

就如同L君同晓珊的这次再会般,W大的樱花也迅速地凋零了。学校逐渐恢复了往日的状态,街道上的人也并不如那几日之多。后来入了夏日,大多数的日子里都有烈日当头烧烤着土地。走在上课放课的路上,每天所熟悉的只有蝉鸣、鸟叫还有被热气朦胧了的山景,如果有幸跑一趟外面,也是赶紧向着有空调的商厦里赶去。

至于此地的从前是怎样的模样,大多数人此刻要么记不清楚,要么无心去想,L君也是。

由于工作努力,在外又不算太招人讨厌,再加上其他一些因素,L君阴差阳错地成为了他所在社团的主席。那年暑假,社团组织了一次支教活动,地点是西南的J县城,出于归途中能顺便游玩一番的心思,我和H君也都随着去了,T君由于有别的事情的缘故,并没有一同出行。

J县不通火车,若是需要从W市过去,得先坐20小时的火车到G市,再转坐长途汽车过去,整个一折腾,便大约要花去整整一天的时间,加之火车是座票,车上睡不着,我一到达J县的招待所,就直接奔着床去了。而随后的日子,更是早起晚归,所幸学生们听话懂事,深感此处民风淳朴,人心单纯。且L君仿佛已经完全从春天的故事里走了出来,整日同此次同行的婷婷和小倩谈笑风生,决然不像是受过严重打击的人。

其实,让L君心情好的原因,我大约也能理解一二。如果说,L君二十一年的人生里有过三次辉煌,第一次是他去复读班时,第二次是他考上W大后,那么此刻,就是他人生的第三次辉煌了,而且这次辉煌的程度,也是其人生中登峰造极之作,当然,就L君的自身发展来看,估计也是后无来者之作了。至于原因,得先从J县的这所学校说起。

刚入J县时,我在车中看到县里四处打着高考喜报的横幅,都是“50%”和“本科”之类的字眼。我私下喃喃道:“50%一本率?这学校不差啊。”同时暗自怀疑自己水平是否会误人子弟,再定睛一看,才发现是“本科”二字,顿时心中大定,至少自己此次前来不会帮倒忙了。后来走到学校,又看到同样的横幅,仔细看了一遍后,不由得苦笑一声。

横幅上写的是:“热烈庆祝我校高考本科上线率较去年增加50%。”

其实,对于社会的另一面,每人向来都多少有所知晓,甚至可以细数出到底有哪些黑暗的角落。但事实上,若不是亲眼目睹,或索性亲身体验一遭,你仍旧不能摒除主导你多年的惯性思维。我们几人,较社会整体而言,学历算高,知识面算广,深受信息化时代影响,对新闻敏感,也好读书。所以,在来J县前,我单只是想着如何能教给他们一些东西,但是此刻,在我还未踏进校门的时候,我就已经被上了深刻的一课,我曾所谓的见多识广和博学多才,在环绕着J县的层峦叠嶂面前,显得渺小、脆弱和微不足道。

在一个班出一个本科生都困难的地方,我们几个W大的学生仿佛就如同传说中的人物,身兼社团主席和支教队长的L君因此更是如同众星捧月般受到学生们的追捧,我和H君也乐得抬他的花花轿子。跟L君在考上W大后被班上一些人和亲戚羡慕相比,这次的规模显得空前地庞大——他不仅是去整个高三年级授课,还特别给复读生们举办了讲座。

同W市不同,在J县,甚至在整个中国中小城市、县镇以及乡村,复读生——J县称作补习生,而这称呼就能看出差别——都是相当受欢迎的存在。而我们刚放暑假的时候,就是J高“招补”工作进入到关键阶段的时候,整个学校的大部分老师都下乡招收补习生,所以需要我们几人暂时代理班主任业务。这也难怪,在这里,补习生考上本科的概率较应届生而言无疑高上很多,而本科率在任何地方对任何学校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对J高这样的学校。

于是,很多学校为了招收复读生,开始采取各种手段。在这,复读生们用着那唯一一间最好的教室,有风扇,有空调,甚至还有一台投影仪——而我所代理的应届“重点班”,连一台风扇都没有。同时,复读生们也免学费,免住宿费,甚至伙食费都有一定程度的优惠,而作为对复读生花费的补充,应届生们都需要缴纳更高的费用。这就形成了一个怪圈:应届生时,你不停交钱,参加高考后,为了争取更好的成绩,你再回来复读一年,亲自把你花掉的钱再用回来。一切如同我一个学生对我说的那样:“高中读四年,再正常不过了。”

J县地处西南,同W市有大约一小时的时差,加之正是夏日,不到八点半,天是暗不下来的。那日晚自习,由于学生们害羞不敢直接来问我问题,我便让他们将问题写在纸上,再交给我。后来,在我查看交上来的纸条时,发现其中有一个纸条在问题后还加了一句话:“请你现在抬头看看窗外的黄昏吧。”虽有些不解,我还是抬头像窗外看去。

后来,我想,那可能是我此生见过最漂亮的黄昏了。山中多雨,蒸腾出氤氲随意地飘散在空中,夕阳一不小心泼了出来,便染成了一片一片的火烧云。少去了房子了阻碍,就没有能拦住视线的障碍了,向窗外一望,视线便能跨出楼下的操场,越过学校旁的那条河,再消失于远方无尽的山峦中。远方天还未暗,于是世界就被划成两部分,已笼上黑纱的县城,和布满落霞余晖的千山万水。

我曾去过新疆,但当时年岁太小,记忆中只残余着吐鲁番的瓜果香甜和那辆一入吐鲁番境内空调就停止工作的桑塔纳;稍大些的时候,也去了内蒙古,在希拉穆仁的草原上留宿一晚,但早晨贪睡,错过了看日出的时间,只记得被燎得“咔嚓”作响的篝火里的树枝。世界之广大,人生之漫长,机会不少,但我依旧相信缘分,佛语云:“一切有为法,尽是因缘合和,缘起时起,缘尽还无,不外如是。”我很确定,若不是突发奇想让学生们交纸条,又正好在恰当的时机看到这句话,我想,机会和时光一定就这么溜走了——因为教室中的大多数学生正在埋头苦学,两眼不见窗外景。就像L君一样,他和晓珊或许会有在一起的可能性,但那机会,就如同今日黄昏一般容易错过,且过后再难重来。

几天后,学校的“招补”工作将近结束,老师们也陆续回来。我代理班级的班主任人不错,握着我的手直说辛苦,只是说,这些日子应当给学生们自习,其他的东西便不要教了。这大约是怕我讲课影响了学生们的复习,我点了点头,应下了,心下想,差不多也是回去的日子了。

离开J县前,同行的几人去平日夜晚常去的那家烧烤店,只是这次多要了些酒。大家基本都喝了不少,就连作为女生的小倩也是,而L君这次则还是一瓶。走时结账,头脑发昏的我心想这些日子承蒙老板娘款待,便没有让她找钱,而等到坐上离开J县的长途车后,我才发现,昨晚喝的如醉如梦的我数钱的时候还多数给了她一百元。

在车上的时候,L君的手机不停地响着,这也是他手机这些日子以来的常态。我想,这可能是对L君的又一劫,因为从今日起,他就必须得离开这个所谓的温柔乡,重新投身于残酷而真实的竞争世界了,在那个环境,他虽算不上一个失败者,但毕竟还是一个失意者。而对于我们其他人,从今日起,我们就可以离开这个残酷而真实的竞争世界,重新返回那个所谓的温柔乡,继续不知时间地麻痹自己。

离开J县后,同行的几人便各自返家了,而L君是在寝室又住了几日才回的H市,关于这点,最好的证据就是H君某日回寝室拿东西时发现的仍然开着的风扇。

每年大学开学便是社团招新的高峰期,初为社团主席的L君正是意气风发之时,欲要在此百团大战中崭露头角,证明实力。为抢夺新生资源,志在必得的他拉上婷婷,再加上H君和另外一个女生,分成两组去新生寝室挨门挨户的做宣传。只可惜这份雄心壮志似乎并未感染到其余的人,走了几个宿舍后,婷婷告知L君,今日身体不适,先行请退,L君的决心顿受打击,只得告知H君那一组,让他们草草收尾,结束了此次扫楼宣传。

中国人办事讲究吃饭,大学社团亦逃不出。接手社团后的L君事还未办几件,对于聚餐一事倒还是相当热衷的。不知是否是由于花的是社团的钱的缘故,L君出手显得相当大方,不仅吃饭全包,还提出饭后去KTV通宵唱歌。我由于要回家,虽然心有疑问,但还是没有陪L君等人通宵。但等到第二天我再来学校时,我便发现,我竟错过了一场虽然屡见不鲜但依旧精彩绝伦、跌宕起伏的故事,因为在我走后,L君就向H君告知了原委:他想追婷婷。而之后的事,都是H君于第二日告诉我的。

那晚,知道了原因的H君已睹始知终,却又不便明说,还只得安抚L君稍安勿躁,来日方长。H君心中只想怕是来者又是一场失败,此事须拖得愈长愈好,最好的结果,莫过于L君知难而退。想到L君同晓珊间那时隔一年的长度,H君还叹了声侥幸,心想当下最要紧之事,应当是稳住L君,平安度过今晚,回到寝室再联合T君和我慢慢做L君的思想工作。却没想到,刚过了午夜,向来矫情镇物的L君却说出一句话来:“我情难自制!”

H君无奈,挥挥手示意L君自便吧。L君得令后,当下掏出手机,这次没有我们的帮助,就自己编写好了短信,然后——发送给了正坐在他对面的婷婷。事后,我和H君讨论过很多次L君为何不敢当面表白的原因,但是至今仍没有结果。不过,在婷婷这件事上,正是L君的不直接,直接造就了随后一系列的故事,因为当婷婷拿起手机查看收到的短信后,整个时光仿佛倒退了将近两年,那天,晓珊拿起信后,尖叫一声,冲向了洗手间。

而两年后的今天,不同之处有三点,一是婷婷没有尖叫就走出了包间,二是婷婷不会把自己的手机扔到下水道中,而最重要的第三点,则是婷婷再也没有回到那个包厢里。本以为婷婷只是像晓珊一样去洗手间冷静一下的L君,在许久未见婷婷回来后,终于还是着急了起来,只能走出包间,一间一间地寻找,可是到底还是没有婷婷的影子。在拨了数通电话都是关机后,垂头丧气的L君只能回到包厢,跟H君讨论对策。

说是讨论,基本上都是L君在独自懊恼:“早知道事情会变成这个样子,我何必要说出来呢?我本来还是很有把握的,你想,她本来去年就退了社团,今年又重新回来了,我还以为是我的原因…”话音未落,H君手机响了,是短信。打开一看,是一行英文:“I came back because of you.(我回到社团是因为你。)”落款是婷婷。

《国语》云:“夫谋,必素见成事焉,而后履之。”这也是我常诟病L君的一点。但今日之事,却不在此诟病范畴之中。我不知道L君当时是怎样的一副表情,或者是怎样的想法。因为在次日H君跟我讲到这里时,作为局外人的我也瞠目结舌。这种桥段,电视剧亦或小说里都不鲜见,但确实是第一次真真切切地发生在我的身边,而两个当事人还正好是我的两位室友。我想,或许L君是幸运的,因为老天为了弥补他大学前没有时间看这些肥皂剧的遗憾,便让他亲自出演这个剧本,且这次演出的剧情,绝对会深刻到让他一生都难以忘却。

或许那是一段极为漫长的时间,不过当L君终于缓过神时,他还是没有忘记正事,他对H君说:“快,给她打电话,问她在哪儿?”H君点点头,刚拿起手机,又是一条短信,这次是中文的:“我在学校山顶等你。”

后来的事便没什么好讲的了,H君去山顶找到了婷婷,告知她自己同她并不合适,把她劝回了寝室,意兴阑珊的通宵活动就这么结束了。然而此次的L君并没有那么洒脱,回到寝室的他依旧在QQ上找婷婷聊天,却也聊不出什么实质性的内容。他那时还不明白,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真的需要谈话,当面则是最好的方式。

时至今日,我仍不知道L君对于婷婷是否有如对晓珊的那份认真,唯一能够确定的只有,这次事件后,一些改变正悄然的发生于L君的身上,让他逐渐显得不同于那个在面对晓珊甚至婷婷时的他。比如,他又开始跟着我们玩一些游戏,且在我们提醒他他说过“我再玩游戏我就是二逼”的时候,他义正言辞地说:“我要做一个名副其实的二逼。”再比如,本身就喜欢做无用功而浪费时间且不善于安排事项而身兼主席重任、琐事缠身的他,又主动接下了他们班团支书的职务,从此,寝室中常能传出L君因事务繁杂而无法解决时发出的绝望的吼叫。

某日晚上夜聊,我们三个开玩笑地问L君:“你那么积极的去当团支书,不会是为了你们班上的某个女生吧?”但L君的回答却严肃地出乎我们意料之外,他说:“我当团支书,不是为了班上的某一个女生,而是为了全班十八个女生!”话语铿锵有力,言辞掷地有声,让我们为之动容,可随后,他又叹了口气,说:“我最欣赏的是俞敏洪的一句话:“大学四年,我把班上所有的女生都喜欢了一遍,但却没人喜欢我。””说到这,L君悲从中来,想感叹什么,但词汇贫乏的他又说不出来,只好如诗人般的念了两句:“啊,生活!唉,爱情。”

说罢,L君仿佛失去了身上的力气,喃喃道:“我大学期间不找妹子了。唉,睡了。”T君怒道:“这事情失败两次就放弃,你还算个爷们吗?”L君的声音依然无精打采,说:“没错,爷们确实不能随意放弃自己所做的事情。但是追妹子这件事不一样,这不是事情,而是感情。”说罢,L君就真睡了过去。

其实,在那一刻,说出这句话的L君形象顿时高大了起来,模糊了这段日子里我们印象中的他那些过往的影子。

只是,第二天起,L君的心思便又活络了起来。从外打工回来,他又滔滔不绝地跟我们讲述那个一起打工的同校女生小夜是多么多么好。小夜此人,我和H君都认识,虽然不是深交,但比起L君来讲,应当还算熟络。只是我好心提醒他他昨晚说出口的话时,他便变得不耐烦了,说:“你就当我是在放屁吧。”而后来又有几次,被问及当晚所说的话时,L君又翻了供,只是称不记得了。“那应当是梦话吧。”L君如是说。

随后几周,每次打工回来的L君都要将小夜夸赞一番,再幻想一下可能即将发生在两人之间的罗曼史。被L君磨到耳朵生茧的T君终于忍不住了,对L君说:“你整天在寝室里幻想是不会有结果的。”L听后,沉默了一会,问道:“那该怎么办?”T君想了想,跟他说,让他国庆节长假带着小夜出去玩,先创造些气氛。只是那晚不知中了什么邪的L君一听此计划赶忙摇头,说十一长假要回H市住两天。

H市离W市很近,坐火车也就大约一小时的样子,若是愿意,随时都可以前去。T君便奇道:“这么急着回去,有要紧事?”L君说:“没有。”T君气不打一处来,说:“那你回去做甚?只怕再晚两天,小夜就是别人的了。”L君只说不急,好事必多磨,不用赶在这两天。

国庆节结束,H市归来的L君一推开寝室门便大叹:“太无聊了,在家里睡了三天觉。”说罢拿出笔记本开始上网,突然发现小夜在网上动向有异,马上紧张了起来,找我们三个商量起对策来。我对L君说:“稍安勿躁。”拿起手机给小夜的一个朋友发了短信,得到的回答果然是,小夜有动向,但仍在考虑。

T君斜眼看了L君一眼,撇了撇嘴,轻哼一声。L君心慌意乱,手足无措,忙向我们三人求解。我们想了想说,晚了。但耐不住L君软磨硬泡,只得说:“那你现在跟她表白吧,总比等着人家宣布结果来得好。”L君想了想,很艰难地点了点头,只是过了一会,又很不好意思地过来跟我们说:“那个,你们能帮我跟她说吗?”

抱着重在参与的心思,我们给小夜发了短信,不过小夜作出这个决定的时间倒是很短,剔除那些多余的话后,意思简洁明了,一个字:不。L君听闻后又瘫软在床上,只是,不消一分钟,L君突然从床上蹦起来,把我们吓了一跳。只见床上的L君脚踩床铺,头顶天花板,一副睥睨世间的眼神,不屑说到:“那就算了吧,我无所谓。”仿佛是他将别人拒绝了一般。

这样看来,一直失败和失意的L君,也并不是毫无进步的。

若是说L君一点也没有在意,我想,换做谁都是不相信的,我们也是。但L君似乎从没在口头上表现出一分的失落感,相反,在他又一次用完洗衣机却借口在床上不便收衣服而被我们三人臭骂一顿后,他却教训我们:“你们啊,这叫心态不好。”

但你要是仔细观察,总会发现他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失意。比如,在游戏中的他被一枪爆头而身体被打得飞起的一瞬间,他会一下子瘫软地靠在椅背上,目光迷茫,口中嘀咕着:“这个世界我看不懂”之类的话,仿佛真的有人在他心上用力地开了一枪般。

需注意的一点是,此时的L君在外,却变得愈发正常了起来。单看他花在社团上的时间,便会觉得,即便是W大最优秀的社团的主席,也不过如此了,只是L君的社团,却依旧离获得些荣誉很远,因为他所做的事情,大部分都是搬东西。我曾问过他,这些简单又耗时间的事情,为什么不让刚招收进来的社员们去做。他嘿嘿一笑,说:“他们做事我不放心,还是亲自做比较好。”再到后来,终于有一日,他气急败坏的回到寝室,大声说道:“这些小兔崽子,平时不让他们做事,现在该做事的时候又找不到人了!不知道养着他们是干什么的!”那时我心里想的是,是啊,不知道养着他们是干什么的。

而解决这类事,通常是H君前去帮忙,有时也会叫上我。

至于团支书的工作,L君更是难以胜任。先抛去那些所谓的先进思想性问题不说,单是要在团支部展示时做的幻灯片就似乎费掉了他无数的心血,耗光了他所有的耐心。本身并不擅长电脑作业的他,在倒腾了无数时间后,终于找到一个合意的华丽的模板,只是制作过程中有诸多阻碍:首先是在深夜制作到一半时,L君那台“托熟人买的”笔记本不负众望,无原因地死机了一次,而不会找系统临时文件的他只能迈步从头越;其次,在他终于完成那个幻灯片并略显得意的给他们的几个班委看的时候,得到的回答居然出奇的一致:太花哨了,不好。坐在电脑前看到这几人对于他辛勤工作的评价时,L君终于隐忍不住,骂了一句脏话,然后愤愤说:“有本事自己去做啊?我觉得就还不错。明天我就这么上去展示,看你们奈我何?”正当我们三人感叹于L君终于骨气显露,血性爆发时,L君却又掏出手机,拨通了班长的号码,还赔着一脸对方看不见的笑容,小心翼翼地问道:“那个,你们觉得怎么改比较好?”

国人少有不闻辩证法者,但常有不知其所以然者。就如同天才与疯子的一线之差般,许多事情的背后常有颠覆人认识理解的东西存在。我们评价人时常说“此人不错”或是“这家伙不行”,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一个整体的概念:如果这人是“好人”,那么他的言辞便可信;若这人有些令人讨厌,那么此人便不必理会,他所说所做都应被否定。正如人的品行不能用优、良、中、差来概括一般,看待一个人亦不能全而概之。只是这些涉及到惯性思维或印象的事,说起来总比做来得容易。

我有的时候也会思考L君这个人,在他洗完衣服不收的背后,在他三次中断我们烧洗澡水而烧了三壶开水却拎着开水瓶出门的背后,在他不打招呼就吃完了H君所有的零食的背后,是否也藏有着不为人知且触动人心的故事。虽然我不知道是否会有找到答案一日,但我想,既然会费力写下他的这些杂事,那么至少那个给他下完全的定义的一日,大约是永远都不会到来的了。

L君曾经跟我们说过,他希望能够找到一个爱情观和他相近的女朋友。所以他每次同中意的女生讲话时,总会或多或少的讲出他的爱情观念。我尚不知道还未经历过爱情的L君如何能形成自己那一套爱情观,并且如此确信,从此之后就不会改变了。很多时候,人大概都是给自己圈定了范围,贴上了标签,再继续带着贴上的标签在圈定的范围里生活,而这便成了个性。但我总觉得,个性这东西的轮廓,当是岁月在你身上打磨出来的,而个性的精致细微之处,则应是你接受岁月的冲刷时所努力保护住的。

L君认为,人的一生,或者,至少是他的一生,应当经历三次爱情的冲动。第一次懵懂而大胆,就如同他对于晓珊的迷恋;第二次刻苦而铭心,就如同婷婷给他留下的记忆;第三次,则应是最后一次,天长而地久,而且,他正默默等待着这最后一次的到来。我听到这里时,曾忍不住问道:“那小夜怎么办?”L君闻言,勃然大怒,斥道:“那同我有什么关系,此乃被逼无奈之违心之举,我自己根本没那想法!那次不算!”

于是,剔除了这次后,L君继续等待着他的天长和地久的到来,所幸,后来故事的发展就如同我们寝室其余三人所料想的,这个理论上的终结者的到来,似乎也并没有花太久的时间。

那一年,W市的深冬来得特别晚,在我记忆中,直到十二月份中旬,冬日的阳光都多少带着些温暖的感觉,并不如往年显得虚伪。没有千里冰封的死寂,冬天的W大也较之前稍显露了一些活力。临近学期末,团支部和社团的事情便渐渐接近了尾声,L君再也不用将大把的时间与精力投入其中。再加之寝室新近购了热水器和烤面包机,整日吃着果酱三文治、洗着热水澡的他在经历一学期的折磨之后,最终感受到了一丝美好。而至于无甚投入的学业,由于挂科风险不大,L君是向来不在意的。

只是饱暖之后,有些心思是止不住的。L君有时也会感叹为何遇到一个合适的人这么难。那段时间,他常说些或恶心或恶俗的话,有“心里面最重要的地方空空的,好不爽”、“有爱的地方,就是最美的天堂”以及“我看到漂亮女生没感觉,但一见到可爱女生就把持不住了”等等。每每这时,我们三人都会质疑他所谓“可爱”的标准,但从来回应我们的都还是那句“我觉得还不错啊。”有时逼得急了,L君会顿时变得语惊四座,霸气外露,他说:“告诉你们,我以后的老婆一定会是我们四人中最漂亮的!”只不过未过十秒,冲动退去,自信随风而散的他会立即修正补充道:“不然,至少也是最可爱的!”

T君曾问他,社团中那么多下一届的小学妹,为何不去那些人中找一个中意的。L君听后,顿时不屑起来,似乎打学妹的主意是一件再下流不过的事情。他说:“我只喜欢年龄比我大的女生。”而几日后,在他腆着脸叫一位学姐“姐姐”叫了近一年半时,偶然发现人家年龄居然比他小。这也意味着,似乎在院里寻一位年长于他的女朋友,已然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冬天虽来得晚,但终归还是要来的,没有空调和暖气的寝室在圣诞节前后,又变成了和往年一样的冰窟。幸好过年不算晚,早早地便结束了考试,各自返家。

那次寒假,因为有事要去国外,我第一次没有在国内过年。顶着十余个小时的时差,加上国际长途话费的昂贵,便渐渐淡了同国内的联系,只是偶尔在可以上网的时候,QQ上问候一两声。罕见的是L君却不同于去年般的消失,整日地活跃在互联网上。某日,他在QQ上欣喜地告诉我,他家终于装了宽带,而他再也不必去网吧了。听闻我正在国外,他便硬要接通视频,拗不过他,只得接受了视频请求。我抱着笔记本电脑,将摄像头对准窗户,让他从镜头看到窗外的世界。时差尚未调整好的我起床很早,恰好是刚过日出的时间。附近都是不过二层楼的房屋,能看得见地平线上方不高的那团火球。由于我住的地方不在市区,周边的房屋并不紧凑,几辆车随意地停放在街道上,并没有什么大不同,硬要说的话,就是蓝天白云更多了些。但即便是这些风景,仿佛也足够L君回味很久。这让我想起去年T君在过生日的时候,请我们去了W市一家还不错的自助餐厅吃饭,而那次,L君好奇从我盘子中拿起一块鹅肝酱饼干吃了下去,我问他味道如何,L君点点头说:“不错。”随即又补充道:“像是腐乳的味道。”

回国前,并没有刻意买什么礼物,只是惦着J县仍准备着高考的孩子们,就打算带一些巧克力,加上朋友的份,一并就多买了些。其实巧克力的价格并不贵,甚至相较一些国产巧克力在国内的售价还更便宜一些。但通常只要是国外带回的东西,收到礼物的人都会很高兴,并不论价格几何,L君在看到我拿回寝室的一大包巧克力时,亦是。

L君说过,他爱英语——或者可以说,他爱一切语言。因为自从我认识他后,他扬言要学好英语、葡萄牙语、法语等语言,而最近,他似乎又对日语产生了兴趣。只是这些他不断念叨着要学好的语言们,除了英语外,直到现在都不能表达出一句除问候之外的意思。日语也是如此,费了老大劲的我也只能让他发出“阿姨洗铁路”这样的音。

有句俗话叫“闷声发大财”,L君也认为这是最好的,大多时候,他一旦有什么想法,都会憋在心里,不让外人知晓。但他却在表演上欠缺天赋,明眼人一看便知道他藏着些什么主意,但偏偏L君还要刻意去掩饰。作为室友,我们不好意思每次都拆穿他,但每次他用蹩脚的理由蒙混过关后脸上浮现的具有深意的、自以为是的胜利的微笑,都让我们忍得十分痛苦。同样的,就像他这次心血来潮学日语。

几经盘问过后,L君终于招了,他最近看上了一个学日语的叫小红的学妹。当然,“招了”这个词L君是不会承认的,因为用他的话来说,这种感情叫“crush”,而不是“love”。他说,这只能确定对她有着深深的迷恋,却不能确定是不是爱情。不过,这些话在我们中已然不起什么作用了,因为无论是迷恋还是爱情,L君都会采取行动的。这就表示着,这新的一学期,又出现了些不会让其显得那么无聊的东西。

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曾在其著名小说《1984》中刻画了一个恐怖的极端集权社会,统治者拥有大批人员帮助其通过各种手段来篡改历史,以达到控制社会甚至控制人类思想的目的——其方式甚至夸张到在事发后修改曾经发表过的报纸或其他资料上的言论,然后销毁资料,重新存档。于是,人们便找不到统治者错误的证据,从而达到神话其的目的。而在不断地出尔反尔中,L君似乎也妄图效仿其中大洋邦政府的做法,来为自己开脱。幸好,他集权的手段并不高明,且他的言论多数被我记录下来,无法篡改,而面对铁证的他只会不断地强词夺理,表示在这间寝室里,“我就是法律。”

这次也是同样,听闻他对学妹感兴趣,T君忍不住讥讽他:“你不是说对年龄比你小的女生不感兴趣么。”L君涨红了脸,但很快又回复了正常,大义凛然地说:“我现在觉得可以喜欢年龄小的女生,我就是法律。”一如他某晚脸红脖子粗地跟我们争论日本和内蒙古哪个面积大的时候。L君坚信日本比内蒙古要大,他的主要论据有两点:一是每次我们看地图时,只会看两种地图,中国地图或者是世界地图,而每次看内蒙古时,都看的中国地图,所以觉得很大,看日本时,则是看的世界地图,所以觉得很小,那都是错觉;二是,小的时候,自己家里有中国地图和世界地图各一幅。虽然我们到现在依旧没能想通这两点论据的逻辑性在哪里——谁小时候没见过这两幅地图?但索性还是查了一下资料,结果发现L君果然在扯淡。其实,多数情况下,我在各处听到、看到这些如L君般的话语时,并不会多愤怒或是多悲哀,相反会多几分庆幸,正所谓道私者乱,道法者治是也。

有了前几次的经历,L君觉得,若是再让我们三人“干涉”他的感情问题,那么这个人生中的第三次冲动也会无果而终。除去N君外,归根到底,有罪的无非是我借给他的相机、H君天生英俊的外貌以及T君给他出的不要回家的建议,虽然逻辑上的因果关系依然不甚明确,但这种无关紧要的小事他是从不在意的。L君此次也是信誓旦旦、信心满满,对于那个叫小红的学妹,他是“志在必得”。同我们讲完我们之后,L君还不忘小心翼翼地加上一句:“千万不要告诉别的人。”

虽然认为L君有些小题大作,我们还是答应了他。

没有了我们插手,L君就能全心投入同小红同学的关系发展事业中,且每一日都是带着笑意回来,不停地向我们炫耀,一如最早见他的时候。他会说些“太可爱了”或是“她今天看到我笑了”之类的话,有时候也会一不注意把“爱”字带出来,可能事后再同他讲的时候,他会说是口误,最多是再次以“法律”打败我们,但我们都知道,哪怕可能曾经存在过的“crush”早已不在了,至少,不会体现在他的行动上。

偶尔,L君也会纠结一下。因为,从他和小红的接触中,他知道小红其实家境不错,两个姐姐一个常居香港,另一个在上海工作,每年都会给她不少零花钱,至于她的父母,似乎是从政或是从商的,家中绝对不会缺钱。这同L君的家庭比起来,实在是超出太多了。即便L君顶着“W大学生”、“社团社长”、“团支书”还有其他一些乱七八糟的名号,看似风光无限,但是,一旦他踏出W大的校门,他就什么也不是,甚至比他在H市最失意的时刻还要默默无闻。这是现实摆在他面前的思考题,即便自我麻痹如L君,也逃不出被冰冷的社会所唤醒的命运。

L君能够欢乐的生活,是因为他还总能给自己创造切实或不切实的梦想,就如同母亲分娩时使她能够挺过巨大痛楚的希望。但现实若是一丝的余地都不留下,那怎样才能创造出一个避难所呢。真正不惧死亡的人,我相信是有的,但真正不惧一切痛苦的人,会存在吗。

有时L君也会说,自己和她在一起是不可能的。“我能每天看着她就很好了。”但终归来说,L君还是深信奇迹发生的可能性,且还能寻到一些奇迹的影子和证据,就像他有次跟我说的:“她每次看到我的时候,都笑得多开心啊。”这便成了他坚持下去的唯一动力,哪怕他仍没有能力去分辨不同种笑中所带有的含义。

某日,我和H君走在从学院回寝室的路上,途中碰到隔壁寝室的一人。随意聊了一会后,他突然正色问我们:“喂,哥们,你知道你们寝室那个L君喜欢谁么?”我和H君交换了一个眼神,出于答应L君的事,我便打了个哈哈,说“我们怎么会知道这事。”那哥们奇道:“你们连这都不知道?告诉你们,他喜欢一个叫小红的学妹。”我和H君大惊,心想这事怎么传到外面去了。那哥们却不理会我们的诧异,径直往下说:“有次和L君出去吃烧烤,很多人在一起,都撺掇着讲八卦,结果L君他自己忍不住,把自己的故事全说了出来了…”

我和H君哭笑不得,只听得旁边的哥们继续自言自语:“…你说奇怪不奇怪,我看L君叫酒的劲比谁都大,以为他喝酒厉害,结果打死他也就喝一瓶…”

但是,没了我们“帮倒忙”,L君的进展似乎也只能停留在让小红“看见他就笑个不停”这个阶段上。所以,终于有一日,L君又厚着脸皮找到H君,希望他能在下次社团活动的时候帮他一些忙。H君无法,只得应下。

社团活动那日,L君、H君、小红等人走在路上,H君心想,应给他们创造独处的机会,便带着其他人快步向前赶去,不消几步就拉开了同后边小红及L君的距离。H君默念,你这次可要把握机会啊,正想着,肩膀被人一拍,回头看是L君已带着小红快步赶上,只见L君略带责怪地道:“你们走这么快干什么?”

后来,又走了一段,小红说走路了好长时间很累,H君想,至少也该给他们二人创造点暧昧气氛,也不枉来此一遭,便对小红半开玩笑地道:“嫌累的话,让L君背着你走路好了。”话音刚落,只见L君自以为幽默地对小红说:“还用背你么,你把自己变成个球,滚回去好了。”

从那时起,H君暗暗发誓,他要是再对L君抱有一丝希望,他就给自己两巴掌。

有时候我挺同情H君的,就像有的时候我会同情社会,因为不论说何做何,都也难逃重口难调的场面,且免不了一通责备。前些时候,W市公布了一个上海某地产公司在本地的建设项目,投入达到某个数字。结果评论里无论是本地人或外地人,大多是反对的,而最常见的理由莫过于“有钱做此事,不如去改善一下民生”。我当时有些诧异,后来,过了几日,我大约明白这些人的想法了。因为那天,W市又公布了一个项目,是关于更换老公交站牌的,投入达到某个数字,而且,评论中还是反对居多,且理由仍是一样。

我想,对大多数人来说,授之以鱼与授之以渔二者,是前者更能讨喜,反之,人们就会像L君般,在回程中责怪H君为何今天不给他创造机会。后来我才明白,此类大多数话语,都如同杨泉在《物理论》所说的:“夫虚无之谈,尚其华藻,此无异于春蛙秋蝉,聒舌而已。”做不得真的。

L君虽然能忍,但就如同前面讲的,他偶尔也是藏不住话的。若不找个人吐露一下心声,只怕迟早会气血上涌,经脉尽断而亡。但L君已经打定主意不找我们,以防“拖后腿”。于是,他便找到了他在本院本级的唯一一个老乡,丽丽。

其实,L君本身是有些看不起丽丽的,虽然同是来自H市,家境也差不多,但L君是H市市区的,丽丽则是H市所下辖的D县的。有时说到丽丽,L君总是不屑一顾:“她那儿,离市区远着哩,我家可是坐着公交十分钟就能到市中心的。”有时候还加上两句H市方言,仿佛要证明自己是正宗的H市市区人似的。

有道是病急乱投医,急火攻心的L君在同丽丽打了两次羽毛球后,便把自己的老底全交代了。女人是一种可怕的动物,因为她们同时具有强烈的同情心和八卦心,而当这两种东西同时发作时,甚至连她们自己都分不清楚。不知丽丽是出于哪种心理,她便有意无意地频繁了与L君的交流:一起去自习、一起去打羽毛球、一起去吃饭、一起去KTV等等。而最令L君感动的是,丽丽居然在某晚送了一个瓜给他——大约是买多了或是寝室剩下的,让他感激涕零,不知所云。那一刻,我想,其实L君是很容易满足的,因为他要找的既不是他说的真爱,也不是迷恋,只是一个能在适合时间出现在他身边的人。但是L君不懂,哪怕是我们跟他很明白的解释的话,他也不会懂,因为他已经执意地爬上了山顶,又砍断了所有攀爬时的绳索,把自己圈在最高点内。当然,心境不是现实,他若横了一条心跳下峭壁,也不会要了他的命,但是,他也必然不能再带着摔得血肉模糊的躯体像从前一般正常平稳地生活着了。

与此同时,L君在小红的那一边似乎又嗅到了一丝不安的气息,只因某日小红问L君的一句话:“你那个室友看起来冷冷的,怎么都不太理我的呀?”害怕往事重演的L君当晚就向H君下了死命令:绝对不许再出现在小红的面前。对于此事,H君无所谓,便答应了下来。同时,L君不知动用了什么手段,得知社团中的一个学弟也喜欢小红。L君便以社长的身份同那个学弟约谈了一次,大意是“小红是我的,你别乱动”。虽然得到的回应只是一个“哦”,也足够L君放下心来。得知此事后,我们曾问L君:“你说不动,别人难道就不动了?”L君信心十足:“这点面子我还是有的。”

将“内忧外患”扼杀在摇篮中后,L君才松了口气,继续加紧了对小红的攻坚战。H君曾跟他说过,要增加在小红心里的存在感,首先,要让她渐渐习惯有你的日子,之后,便要渐渐让她不习惯没有你的日子。这一次L君谨记在心,每晚,他就压榨着他那台“找熟人买的”的笔记本电脑最后的剩余价值,同小红在聊QQ——这大概是少有的他的电脑不会在运行过程中莫名死机的程序。只是某日我经过他身后的时候,无意瞟了一眼他的聊天内容,小红的一句“呵呵,我去睡觉了”显得特别显眼。

错失上一次的机会后,L君后悔异常,一直在设法再创造些什么机会,只是这段时间社团没组织什么活动,平日里既不是一个年级,又不是一个专业,也鲜有见面的机会。思前想后,L君还是觉得社团聚餐是最好的理由,一是可以冠冕堂皇地把小红叫出来,还不能推脱,二是还不用从自己钱包里掏钱。事实也证明,L君的两个算盘都打对了:小红的确来了,钱也的确是社团的资金,但他没有计算到的是,来的人太多了,多到想和小红说两句话的空都很难抽出来。小红毕竟是大一的学生,在社团也是最低层的部委,若只是叫领导阶层聚餐,那小红则必然是来不了了,于是,单只是为了能让小红前来,L君不得不大出血了一次。当然,钱还是社团的。

虽然没什么个人损失,但L君费这么大力气只为看小红一眼,实在是心有不甘。吃饭过程中他又是苦思冥想,终于计上心头,提议吃完饭后去上次通宵的KTV唱歌。这次他可是准确地计算过了:谁明天早上有课、谁晚上有事不能去,L君在心里已经暗暗列了一份名单出来,这次去的人可是足够少。

夜晚的KTV曾给L君留下过不好的回忆,但此时他也管不了许多。看到和小红同处一个不大的空间中就已经让他兴奋得几乎失去了他那本来就不多的理智和智商,即便此时包厢里还有着不少的人。H君那句“提升存在感”此刻萦绕在他的心头,他便琢磨该如何吸引注意力。《诗》云:“窈窕淑女,琴瑟友之。”而在KTV,最好的吸引别人注意力的办法莫过于唱歌,L君也想到了这点,便强占了麦克风,点了自己会唱的歌。但令人惋惜的是L君的音准、音色甚至普通话都让人遗憾,拿到麦克风后,一首颇具H市口音的《新不“鸟”情》就已经令在场人汗颜不已。小红等几个大一的学弟学妹碍于L君的面子,不好笑出声来,只得强装正襟危坐。但不用在意那么多的我和H君,便已笑瘫在沙发里。

L君一看情势不对,只得改换策略,将麦克风交了出去,让给别的人来唱歌。但一想到他那岌岌可危的存在感,他又心中焦急。人常谓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最终,少了理智束缚的他,做出了一件震惊全场的事情——他在包厢里随着音乐跳起舞来。显然,L君并不是真的会跳舞,只是随着音乐节奏身体左右摇摆而已,偶尔打个响指,扭扭他那缺乏锻炼的身体,但是更多的词汇我也想不出来了,因为L君那时“舞步”已经在我心中留不下一丝印象。

我觉得,他至多在当时认为自己的舞姿妙曼、轻盈优美,尽是柔情——或者,至少很有幽默感。他若只是冲动,我便还不至于不能理解他,但事后过了许久,他也从未为自己那晚丢脸的舞步而后悔,哪怕他在外面的时候爱惜脸面如命。硬要算起来,而答案只能有一个,就如同牛运震解读诗经时所说的:“辗转反侧,琴瑟钟鼓,都是空中设想,空处传情,解诗者以为实事,失之矣。”

回到寝室后,我跟H君费尽心思同他解释他晚上的举动有多没品,而L君直到最后也只是似懂非懂。随后直接倒在床上的H君和我就如同L君晚上唱的第一句歌词。

“心若倦鸟。”

但是L君的努力也并不能说就完全地付诸东流了,至少在L君看来,现在的小红每次看到他时,“笑得更开心了。”仿佛已成了屈原笔下山鬼,对他“既含睇兮又宜笑,子慕予兮善窈窕。”此种“眉目传情”无疑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L君的信心,虽然关于身份差距的疑问让他心中仍然蒙着一层挥之不去的阴影。一切似乎都变得好了起来——社团杂七杂八的事情大多交给了H君去做,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完毕且下学期才会出成绩,主课的学习较考试之前更为轻松,第二学位的学习并不如想象中那么艰苦等。生活难得呈现出奋发向上的姿态,让他心情也变得愉悦,可那时的L君还不知道,更加美好的生活还没有到来。

丽丽和L君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长了。本身每晚回到寝室就不早的L君也更是见不到人影,好几次都是踩着晚上锁门的点回来。L君对女生和对我们的方式可是天差地别,作为丽丽曾经给他的那个瓜的回报,L君毅然在女生寝室停水的那天三次停掉我们寝室正在烧水的热水器,最后装了整整一开水瓶的热水,连带水瓶都给丽丽送了过去。直到今天,我都可以想象出来丽丽在接到热水壶的那刹那间的热泪盈眶,但哪怕是今天,丽丽可能都不知道,自从L君上个暑假回H市时忘了关风扇后,他再也没有交过水电费。

那段时间里,L君有时也会显得特别的忧郁,每日嘴里咕哝着什么,但当别人问他时,他又拿一些一看就知道很荒谬的理由去搪塞。然而L君的反常却是实实在在的,比如,平日他出门后必然会回来拿忘带的东西,但最近他出门后至少得往返两次才能拿完;平日他一个月才会把寝室的门锁弄脱芯一次,现在一周出现了两次。当然,出于他仍然洗完衣服不收,再加上前几次的教训,我们觉得事情还在可控范围内,就没有理会L君。只是终于,在某个没有课的下午,L君在寝室踱步时,突然说了一句没头没脑的话:“我觉得丽丽喜欢我。”

那时,我正在床上午睡,H君戴着耳机,T君出门有事,于是在第一时间里,我们都没有注意到L君的宣告。但大意是这样的,L君同丽丽接触的时间长了,觉得这个女孩子没理由的对他好,一定是有难以说出口的事情,而那个藏匿很深的东西他便将其理解为丽丽对他的感情。L君说,丽丽是个好女孩——就像他形容基本上所有和他打过交道的女生那样,而且他认为,丽丽和他的爱情观非常接近。

到底是一个地方出来的人,我想,物质决定意识,唯物论诚不欺我也。

这时,L君幽幽地叹了口气,说道:“可惜,我喜欢的是小红。”随即又接着说“哪怕她知道这个事实,她还对我那么好。”但即便这个样子,我和H君分明能看见隐藏在他心里那个双手叉腰仰天大笑着说:“我也有备胎了!”的影子。我和H君的意思是,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你和丽丽干脆在一起算了,但L君不这么认为,他仍觉得他能够通过努力赢得小红的芳心。他是这么说的:“我怎么会那么花心呢。”

不久后的一日晚上,寝室里L君盯着电脑苦思冥想的场景被推门而入的T君看见了,便随口问了一句在干什么,结果得到的回应却又让我们哭笑不得:L君在帮晓珊写论文。没有理会我们,L君径直讲了今天的事情。原来,许久和L君没有交集的晓珊,突然以QQ头像闪烁的方式重新加入了L君的生活。本来注意力全集中在小红身上的L君准备心狠一把,不理会她,但手却仍控制不住地点开了她那不断闪烁的头像。那个跟在那句“在吗”后的笑脸就如同一年前般熟悉,让他本身只被一根线揪着的心又被引动了一下。虽然他的心境本身并不平静,但此刻开始,却显得不安稳起来,就好像《百年孤独》里何塞·阿尔卡蒂奥向弟弟奥雷里亚诺描述情爱奥妙的时候用过的比喻:“好像地震。”

但L君多少也算是身经百战了,即便有些感觉,也不能随意表达出来,便先随意地同晓珊聊了两句,直到晓珊说出“许久不联系,我感觉你变了,变得更成熟了”这个句子的时候,L君与晓珊的隔阂才如墙般被推到,显露出干枯的内心来。虽然晓珊未给他点一把火,燎旺了他如野草的内心;也未给他降下些甘霖,让他重新恢复些生机,但单是墙被推倒后的那阵清风,都足够他那被闷了许久的心感到一阵舒爽了。何况再聊几句后,他又得知这些年换了许多男朋友的晓珊居然现在恰好又是单身,于是,自然而然地,他帮晓珊做些论文之类的杂事,就不能算是事出无常了。

中国人讲究落叶归根,而衣锦还乡则莫过于是最好的结果了,归根结底,还是一个脸面的问题。人心中常想的一个词是“总有一天”,仿佛“时运浮沉”一词是无上真理似的,却从不曾关注河东河西其中的三十年,而只在意于归去的一日。在这一点上,L君的想法就是:当时我追你你不愿意,现在后悔了吧?通常情况来讲,此句后面应该加一句“晚了”方显霸气,只不过根据L君的行事来分析,只怕这个晚了只会在他确定别人于他无意时才会迟迟加上去。

我在前面说过,L君此生有三次辉煌,那么此刻,就应当是L君的第四次辉煌了——至少是他什么认为。

在我们的极力劝说和解释之下,L君才勉强相信晓珊真的不是对他有意思,而仅仅是论文没写完而已。若是放到之前,L君是绝然不会相信的,只是这次不同,除了晓珊外,他还有小红和丽丽。不过晓珊的出现还是稍稍有些积极意义的,那就是她再次让L君回想起了他追逐女生时的不看回首的痛苦经历和失败率,这样的话,还未表现出比“笑得很开心”更多东西的小红,显然在一击命中的成功率上要低于已经“送了一个瓜”的丽丽许多。于是,小红在L君心里的评分竟降了些,这样,整体上便高不出丽丽多少了。

为了避免夜长梦多,L君决定采取速战速决的战略,一举解决自己的感情问题。为此,他精心设计了一个战术,能够将两场战役连续进行,互不干扰,那就是,晚上先约小红吃烧烤,再约丽丽去KTV通宵。他的算盘打的很好:若是在小红身上取得的成功,那便推了同丽丽的约;若是不成,晚上还有一个找“备胎”的机会。L君深信,虽然不一定能在小红身上成功,但后面的夜晚里,有暧昧的歌声环绕以及两人因缺少睡眠而不清醒的头脑,丽丽是绝对没有办法拒绝他的。

然而,事与愿违,小红在收到L君的短信后,告知他她今晚有事脱不开身,不能去烧烤了。L君没办法,临走前还无奈地对我们说:“这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啊。”说罢便出门了,这次则并没有因忘记带东西而折返。

第二日清晨L君归来的时候,我还没起床,朦胧中H君似乎问了一句结果如何,L君则回答说得等等。待到中午上课归来后,才能向L君询问昨晚的经过。

那晚,L君先带着丽丽吃了宵夜,随后又去常去的那家KTV开了个最小的包间。因为只有两人在场,L君便不必担忧存在感的问题,只将心思放在如何创造浪漫氛围上。浪漫的气氛会让人感到思考力下降,深夜亦是,于是,为了加大成功的把握,L君决定挑在凌晨时分表白。算好了时间,L君又点了一首《天使》,而当时刻来临,歌至动情时,L君在唱歌过程中回过身,摇着头,手指着丽丽,深情的对着她唱到:“你就是我的天使。”然后停下唱歌,缓缓对她说:“丽丽,你愿意做我的天使吗?”

那一秒,若不是背景音乐仍然在继续,L君都快要以为,整个世界的时间都已经停止了下来。但歌声已经淡出了他的耳畔,他的世界静了下来,他站在包厢的屏幕前,和丽丽相互对着,只有屏幕上透出的光映在他身上,长久地没有说话,只能听到彼此呼吸的声音。良久,L君走近她,看着她。

他发现丽丽已经睡着了。

古语有云,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虽然这第三次丽丽尚未听到,但实则L君营造气氛,构思方法早已把所有的力气从他身体里抽离了出去。所以在第二天一大早带着睡醒的丽丽去喝咖啡的时候,L君也是一阵无精打采,而丽丽则只当他是通宵唱歌疲劳过度而没有理会。在往寝室走的途中,L君掰着手一算,发现这一晚通宵竟花了他两百余元,不禁悲从中来,让他感觉相当之不划算。为挽回一点损失,L君索性掏出手机,然后,发了一条短信向丽丽表白了。

“她说她要好好考虑一下才能决定。”L君以这句话结束了他的叙述。我和H君对视一眼,在对方眼中我们看见彼此的想法一样,那就是,丽丽不是去考虑决定了,而是睡眠不足的她回去补觉了。而不久后,L君响起的短信和那一脸悲愤的表情就印证了我们不好的猜想——丽丽拒绝了他。

大约是习惯了,这次L君悲伤的状态并没有持续很久就被愤怒湮没了。“她在玩我!”L君愤怒的大吼“她明明应该是对我有意思的!”双手还在空中毫无章法地挥舞。大声发泄一通后,L君稍冷静了些,但心里还是不平,嘴里不断念叨着:“我花了两百块钱,两百块钱啊!全白花了!”关于他在这一点上的忿忿,我绝对能够理解,因为他之前在给我们讲述他的爱情观的时候顺带也告诉了我们他找女朋友的标准:要一个长相可爱——他当时说的是英语cute,而我们但是理解他的发音就用了五分钟——单纯善良,喜爱简单生活的女孩子,可以一起去上自习和选修课。他还特别强调了,最重要的,就是不花钱。我尚记得L君曾因为所在地信号不好导致短信没有从手机里发出去一事,怒气冲冲地给移动客服打电话,质问移动信号塔的问题,并将客服小姐臭骂一通,仍不解气,索性后来直接换了联通的号。所以这次,一个不是他女朋友的女生居然让他花了两百元,换来的只是他在寝室里念叨一下,这已经算是丽丽天大的幸运了。

事态已经严峻了起来,因为L君在最有把握的丽丽这场战役上,已经失手了,而他唯一的希望,只能是面对小红的背水一战。到此,回想起小红昨晚因事推脱了他的邀约,L君又禁不住感到一丝侥幸,毕竟是因为有丽丽“备胎”他才能如此草率的向小红下手,或许差一点,他就要面对被连续拒绝的命运。L君暗中对自己说,这次,一定要万全之后才能出手。不过,前路确实开始变得坎坷起来,而L君也很紧张,这一点,从我们质疑他对于自己的“人生只有三次冲动”这一观点出尔反尔时,他只是摆摆手,草草地说:“我认为,人生应当有四次冲动。”甚至,都没有心思去来回翻找他贫乏的词汇量来再一次定义这四次冲动。

一直为小红和丽丽的事情揪心的L君突然发现,寝室的电扇似乎在几天前就已经被我们通上电,开始旋转着了。W大樱花的花期,早在不知道多少时间以前已经过了,但是游人的脚步,喧哗的声音,落英的痕迹却都没有一丝留在L君的印象中。若不是笔记本的聊天记录里尚存着他同两个女生的对话,他几乎要以为,在漫长的时间里,他一不小心走入了某条岔路,将他分离出原本的世界,又在不知迷路了多长时间以后,一个偶然间,被放逐回这个稍显闷热潮湿,又满是初夏气息味道的午后。

山里的景色同一年前一样,而L君,看起来也是。

我坐在J高楼下花坛的沿上,看着L君手舞足蹈地跟他们班上的孩子讲填报志愿的事情,讲到兴起处,便随手抄起一本《高考志愿填报指南》,对上面的学校评头论足起来。只是,曾经一心只向着W大的L君,对外省的三本甚至专科艺体专业的填报有多大了解,就不是我能知道的了。

一年之后的暑假,我再次回到了J县,不同的是,这次同行的只有L君和H君了。我们三人曾经带过班级,都是今年高考,只是大学课程结束的远比高考晚,而J高这种学校,大多数的学生都来自J县下辖的乡村,我去的时候,除了几个本地的学生外,便没能见到什么人。

现实远比想象更理性,即便是大多时候都还算理性的我的想象。偌大的一个重点班,勉强过了本科线的,只有十个人,而这次我前去的时候,他们却并不再问我大学是怎样的了,取而代之的是,让我给他们些补习的建议。班上有几个比较洒脱的男生,收拾完了寝室里的行李,同我打过招呼后,却索性连书也懒得带,嘴里喊着:“算咯,不读了哟。”一边走出校门,J县前日才下了雨,出了学校大门后,他们的身影便很快消失在被群山环绕的J县的山雾里。

此次前来,L君算是最幸运的,因为他挑的日子,正好是他所带的艺体班填报志愿的那天。中午,L君便领着大批人马出去寻饭店吃饭,而我和H君只得同班上不多的几人在同家饭店寻了个小间。只是,包了整个不大的大厅的L君在吃饭过程中除了进来借我手机照相以外,再也没有出现过,而当我俩暗自责怪L君不懂事、准备出去敬酒时,却发现外面早已结束多时,餐桌上胡乱摆着残羹冷炙,人则已然消失不见。

我和H君结了帐,同孩子们道了别,走出饭店,却又恰巧逢了几个今日未见到的——他们并未读书了,而是在这附近的饭店里打工。随意聊了两句,就又离开了。

虽说这次重回J县,我们却也断了支教的念头,准备一日后就离开。倒不是说吃不了苦,只是在此地,结果总是失意罢了。这时候,我就对L君升起了些敬意来,因为L君总是失意,而他的失意,却又不是生活中的插曲,逃又逃不出去。至此,我便能理解L君在J县得意的理由了,只是,若是他的得意在离开后仍逃不出去,那就会有更多的失意随之而来。

来J县的前几日,也就是尚未放假时,L君接到那个他曾“打过招呼”的学弟的电话,后者邀他出来吃饭。席间,学弟敬了他两杯酒,然后同他说,他和小红已经在一起了,此次请他吃饭是特地告知一声。L君握着酒杯,手有些抖,但一直黝黑着的脸面上却看不出什么变化。他一口把酒吞了下去,可惜只是啤酒,液体划过喉咙的瞬间只是被气泡涨得难受,下到胃里,除了一口气,却又感觉不到什么了。他想起之前有一次喝白酒时的经历,一小杯酒沿着喉咙灼烧到胃里,下肚后在胸口留了一团不灭的火。L君恨这次的酒不够烈,虽然罕见地失去了叫酒的勇气,但却仍旧只是一瓶。

“你说,他是不是特别给我面子?”L君回到寝室后心满意足地对着我们炫耀道:“他和小红在一起了,却还要特地通知我一声,这就是我这个主席的面子!”这次,我们寝室的三人却也少有的没有嘲笑他,一直沉默。L君接着说:“所以啊,我想,他这么给我面子,我就跟他说:‘不论以后你和小红如何,你都是我的兄弟!’”

而那晚睡觉时,寝室也难得地没有聊天。L君之后便再也没有提起那“人生中的四次冲动”的事了。

从J县归来后,我没有再去寝室,而是直接回到W市的家里。

某日,想着暑假可能会出去旅游,便顺手拿起数码相机,准备清理一下内存卡里的照片。相机里的照片不多,所以两年来都没有整理过,一张张翻看的时候,就好像整个大学的时光从眼前流淌过去,直到我翻到一张照片时,才停了下来。

照片上是一个我不认识的女生,长相普通,但我肯定从未见过。她站在W大山上盛开的樱花树下,对着镜头笑着,身后却只有满地落英和着泥土,不见游人。照片非常业余,但人物的影像却异常地端正。

我想这便是让L君魂牵梦萦了许久,却又失意了许久的晓珊。她长相并不出众,但我相信,即便那日的W大有千百万位游人,L君都能随时在人群中寻到她,而这一点,我则不确定是否会在之后的婷婷、小夜、小红和丽丽身上应验。另一点则是,L君现有人生里以为常态的失意,是自她始,而渐频繁的。

我不知道以前的L君是如何的,但我仍然记得那个大学第一天便把书摆满了柜子,在阳台上向着窗外透进来的阳光用极不标准的英语朗读着马丁·路德·金的《I Have a Dream》的少年。L君两年来一直失意,或许,两年前的人生和之后的人生也会常失意。但那又如何,L君早已不是L君,他带着或是你或是我的失意活着,而你或我失意时,你我便又不是你我,而是L君。

我想了想,按下相机上那个垃圾桶图标的按键,看着那张有着灿烂笑容的照片,选了删除。

L君杂事 至此 全文终

2012.8.3 于武汉

2013.1.24 次稿于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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